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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網站符合無障設計注意事項

  • 點閱:12108
  • 資料來源:本服務網
  • 日期:111-03-04

一、基本認知

因資訊科技之發展,資訊應用與現代每個人的生活作息緊密相關,為提供任何人可以無障礙使用各種網站服務,管理者與開發者應該有以下認知:

  1. 資訊服務無障礙是基本人權
  2. 開發網站之前,須具備無障礙設計理念,避免後續修改而徒增成本
  3. 無障礙讓潛在用戶數量最大化

 

二、政府法規

依據身權法規定,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(構)、學校所建置之網站,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,並取得認證標章。

且依據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財政、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質詢事項及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,網站新設或改版時,應依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,以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。

除了政府單位網站取得認證標章外,亦請私立民間網站申請認證標章,以提供更全面無障礙網路空間的使用環境。

 

三、規範標準

網站設計須依照本服務網所公告網站無障礙規範|檢測等級之要求,網站管理者與開發者應於開發網站前完整閱讀,以對規範內容具有全面的認識。

同時,網站管理者與開發者可依下列重點,快速自評,以提高網站的無障礙化:

  1. 使用alt屬性為每張有意義的圖片提供描述
  2. 使用鍵盤瀏覽網頁時,須能清楚看到游標的位置
  3. 為網頁內容建立具順序的標題(heading)
  4. 前景文字與背景顏色具備足夠的對比值
  5. 避免使用顏色作為事物狀態發生變化或警報的唯一可視指示
  6. 使用圖形驗證碼時,須同時提供語音報讀機制
  7. 提供PDF檔案時,使用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來製作具可讀性的文件

 

四、測試服務資源

網站上線前,可邀請視障者實際測試,若有問題,可儘速調整改善,以利網站上線時,即符合無障礙使用需求。目前有視障者團體可提供測試服務,網站管理者或開發者可透過以下聯繫管道洽詢。

  1. 臺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 電話:02-2389-4915
  2. 臺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電話:02-2717-7722